共建基层矛盾多元解纷机制——以网格化与司法协同效益为调研对象
共建基层矛盾多元解纷机制
——以网格化与司法协同效益为调研对象
根据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最高法院执行工作五年纲要要求,为切实提升审判质效,着力破解执行难题,我院向区委请示,利用政法委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惠城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和平台,构建覆盖全域的“网格化+司法送达”、“网格化+司法调解”、“网格化+财产保全”、“网格化+执行”工作模式,助力审判执行等工作。
一、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遇到的困难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建设不断完善,人们的交往也日趋密切复杂,各类纠纷频发,大量案件涌向法院。加之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立案条件的形式性审查降低了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的“门槛”,区法院受案量逐年递增,“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尖锐。
区法院受理案件量逐年上升。2018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3773件,办结27126件。其中,受理执行案件11751件,执结9485件。201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1786件,办结37612件。其中,受理执行案件14258件,执结13599件。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案件21893件,办结11344件。其中,受理执行案件7034件,执结3792件。在法院收案量“井喷式”增长的今天,送达难、调解难、执行难无疑给办案法官增添了更大的办案压力。这一现状倒逼着我们不断探索、创新新的管理模式及新的运行机制,以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网格化+司法送达、网格化+司法调解、网格化+财产保全、网格化+执行的新机制,应运而生。
二、网格化与司法协同效益的主要内容
(一)“网格化+司法送达”的必要性。
司法送达是影响法院审判执行提质增效的重要一环。它是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事项,也是提升审判工作质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工作。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提高,送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审判公正与效率的瓶颈,不仅严重制约司法效率,更有损司法权威。区法院司法送达需求较大。据统计,近几年辖区内需要送达的案件数约为受理案件总数的二分之一,而需要公告的案件及留置送达案件数则分别占送达总数的三分之一。因此,利用城区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网格化+司法送达”,充分发挥网格员的送达优势,对于缩短送达时间,提高送达效率,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显得尤为重要。
(二)“网格化+执行”、“网格化+保全”的必要性。
区法院“查人找物”困难、财产保全困难。虽然我院建立了“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执行财产难查、难控的问题,但被执行人难找、物难寻的问题却始终得不到根本的解决。“查人找物难”、保全难成为审判执行掣肘。“查人找物难”是长期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顽疾,严重阻碍执行工作的开展,影响执行效率。大量生效法律裁判得不到执行,恶意转移、隐匿财产,使保全难以实施,不仅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着我国的司法权威。“网格化+执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的内在要求。该规定指出:“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加强基层执行工作网格化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的内容,整合各方面资源,建立基层综治网格员协助送达、查找当事人、协查财产线索、督促履行、化解涉执信访、开展执行宣传等工作机制。推动综治平台与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办案平台互联互通,实时向基层综治网格员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悬赏公告等执行信息。
(三)“网格化+司法调解”的必要性。
“网格化+司法调解”是传承创新“枫桥经验”的具体表现。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作为基层法院,工作重心在基层,服务对象是基层群众,因此如何解决好基层诉讼矛盾,探索符合审判规律便民途径和全方位、多元化纠纷解决方法是重点。“网格化+司法调解”助推司法联调。利用网格员熟悉当地风俗习惯和当事人性格的优势,积极探索和推进联调工作,将法院与辖区网格相衔接,构建起“便利、快捷、低成本、高效能”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将众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同时,既可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又有力地促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四)“网格化+送达”、“网格化+调解”、“网格化+保全”、“网格化+执行”,助推审判执行。
社区网格化管理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管理的主要方式,网格化管理平台所掌握的人员数据库和社区人口管理机制对法院精准送达、司法调解、财产保全、“查人找物”方面有重大的参考作用。
创新“网格化+送达”新方式,打通送达基层村镇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网格化协助司法送达的工作模式,借助网格员辖区全覆盖、熟悉所在网格片区社情民意、工作时间灵活等优势,做到线上线下一起发力,缩短送达时间,节约法院人力资源,确保送达质量,提高送达效率。
“网格化+调解”新模式,定分止争减诉累。借助网格员力量,利用乡风民俗协助法院主持调解、化解矛盾。网格员不仅是“送快递”、“送情报”的好手,还是调解的能人。法院利用网格综合管理平台,充分发挥网格员人缘好、熟悉当地乡风民俗的优势,深化诉调对接工作,网格员在第一时间对矛盾纠纷进行处理,避免了当事人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格局,传承创新“枫桥经验”,减轻群众诉累,促进审判人员精审细审。
“网格化+保全”、“网格化+执行”新模式,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和社区人口管理机制查找当事人和财产线索,有利于解决财产保全及“查人找物”的难题。不仅可以邀请网格员见证执行、参与执行和解工作,化解强制执行中的突发事件;还可以借助网格员村支书在村民心中的权威以及法律威慑力,利用基层组织的平台,做好普法宣传,从而大大减少当事人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反抗执行的风险。能有效缩短寻人找物时间,提高财产保全及执行效率。将网格化管理力量注入执行工作,使网格员成为执行干警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弥补了法院执行力量不足,缓解了“人难找、物难寻”的压力。这不仅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而且有效树立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威,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
三、其他地区网格化与司法协同效益的成功经验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7年11月10日,深圳市龙岗区在区网格办举行法院法律文书网格化送达启动仪式。龙岗区政法委(区网格办)与龙岗区法院签订了《龙岗区人民法院委托网格办送达法律文书的框架协议》,正式在全区推行法律文书网格化送达工作。网格化送达67.2%的成功率远远高于原法庭外勤人员15%左右的直接送达成功率,优势明显,有效缩短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将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工作纳入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拓宽了文书送达渠道,提高送达效率。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18年7月,广东省高院曾下达明传【粤高法明传(2018)255号】《关于在全省法院推广顺德法院“执行网格化”等先进工作经验的通知》,肯定了顺德法院创造“执行网格化”的新机制及该机制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取得的新成绩。佛山顺德法院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建立“执行网格化”工作新机制,将法院的执行工作与基层综合治理网格相对接,明确将执行送达、查找被执行人、协助调查等工作列为综治网格入格事项,全区将近3000名网格管理员纳入基层协助执行网,切实实现执行工作实施的便捷、精准、高效,取得了显著成效。
河南省新郑县人民法院:网格化管理实现司法零距离。该院通过网格化这一平台,建立诉调对接、执行联动、送达指引、调解纠纷等相关工作机制。近年来,该院通过网格员已送达文书1560份,其中,因送达地址不详通过网格员协助送达740份;因当事人或近亲属拒收,网格员做送达见证的文书210份,网格员参与利用网格化解矛盾纠纷200余件,471名网格员成为执行联络员,法院与基础网格平台形成合力,对送达、调解、执行工作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2018年,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人民法院和万安县综合治办联合出台《关于把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重要内容的通知》,明确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协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实效。
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2018年,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利用综治网格化管理体系,聘任148名网格员为司法送达网格联络员,发挥网格员人地两熟优势,助力送达、调解、执行等工作开展,构建全域覆盖的“网格化+司法送达”、“网格化+司法调解”、“网格化+执行”工作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区法院审判执行融合网格化管理系统的初步设想
(一)科学合理划分网格。
在不打破现有管理格局的前提下,结合辖区实际,按照社区分布
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在尊重传统、便于服务的前提下,认真制定并科学规划法院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努力实现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二)制定相关细则,明确网格员职责。
城区网格管理系统将法院网格司法协助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协助法院开展送达、调解、保全、执行工作列入综治部门的工作考评内容。互通信息平台、共享线索资源。成立专门的司法协助网格小组,明确网格员职责。由网格员负责网格送达、网格调解、网格保全、网格执行等工作,网格员定期登录信息平台查看信息,根据平台提示反馈被执行人的下落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等情况。各综治办负责本辖区内司法送达网格联络员名册登记、报送、变更以及对联络员日常管理、监督、指导。与此同时,法院内部也成立专门的网格化管理联络小组,安排专人登录信息平台,处理网格员反馈的当事人信息和财产线索,并及时予以回复。法院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定期向网格化管理平台推送需要送达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悬赏公告、执行工作动态。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能力。法院与网格办加强联系,对网格员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指导培训,提升网格管理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纳入绩效考评、明确奖惩办法。通知明确将“网格化+司法”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重要内容,建立适当报酬机制、挂钩考评方式等,对积极协助法院开展送达、调解、执行工作的网格管理员予以表彰奖励,调动网格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网格化管理做深做实 。扎实开展网格工作,深化“大数据+网格化+司法”工作模式实体化运行。构建司法覆盖网格基层对接体系,为基层网格治理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考核机制。成立惠城区建立健全“网格化+司法”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网格化+司法”长效机制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定期通报网格化+送达、调解、保全、执行工作推进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网格化管理中的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最大限度激发网格员的工作活力,以更高质量的网格化管理,助推审判与执行。
惠城区人民法院
201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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