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1302民初5076号
作者:原创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3-18 浏览次数:514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荣彬贵、谷明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1302民初507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廉政与作风监督卡、提供类案告知书、提供类似案例的温馨提示、诚信诉讼及作用风险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2022年5月1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仲恺高新区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法院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镇陈江大道北11号
主审法官:赵顺喜,惠城区人民法院仲恺人民法庭306办公室,电话:0752-3179848
书记员:黄珊,惠城区人民法院仲恺人民法庭306办公室,电话:0752-317984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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