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民事判决书——卢陆
作者:原创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6-23 浏览次数:8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送 达 公 告
(2021)粤1302民初19456号
卢陆:
本院受理原告张莉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2021)粤1302民初19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本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苏屋墩12号小区
主审法官:石磊 法院701办公室 电话:0752-2566521
书 记员:钟惠康 法院701办公室 电话:0752-2566515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