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起纠纷,化解靠“和”不靠争
近日,惠城法院执结了1件小区住户房屋漏水导致邻居财产损失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小强与小明系上下楼层邻居关系。2019年,小强发现自家主卧天花板、衣柜等因楼上漏水出现了损害,多次与小明协商未果,经居委会和小区物业协调仍未得到解决,便于2021年诉至法院,要求小明修理好漏水问题、修复并赔偿损坏墙面及衣柜。小明表示,已修复自家漏水处并修复渗水墙面,如需赔付衣柜,则要求拆除衣柜并归自己所有。经法院判决,小明向小强支付因漏水所导致的房屋受损费用,并将小强家中的受损衣柜拆除归小明所有。
判决生效后,因双方均未履行义务,2022年底,小明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拆除小强家的衣柜。承办法官联系小强,告知其需要履行生效判决。在前期调查阶段,法官发现双方虽然很配合法院工作,但双方之间仍旧心存芥蒂,衣柜拆除工作迟迟没有进展。
为妥善化解矛盾,法官前往现场,对涉案衣柜进行现场勘察,并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劝导,认真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在释法过程中让双方当事人明理;同时,秉持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隔壁人的理念,在执行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抓住衣柜拆除可能存在损害风险的关键点,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圆满执结。申请执行人小明说,“之前因为漏水的事情,双方关系搞得这么僵,我都打算装修另一处房产搬离这里,现在不用了”。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和睦,互相帮助,能给生活带来许多便利。此案中,执行法官秉持矛盾化解理念,通过执行和解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化解当事双方的矛盾,维护了邻里间的和睦相处,有效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法官说法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因房屋漏水或其他相邻权问题导致邻里关系恶化的事件。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小明作为楼上邻居,应当履行对自己房屋的管理及维修义务,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营造良好的邻里氛围。另外,损害发生时,双方均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还要注意理性协商,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切忌因情绪过激或逃避责任而激化矛盾,进而引发其他不必要的纷争。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