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1302执5946号《变卖通知书》-卓传越、方玉珍及房屋居住和使用人员
作者:原创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3-15 浏览次数:7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送 达
(2022)粤1302执5946号之三
卓传越、方玉珍及房屋居住和使用人员: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城区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卓传越、方玉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卓传越名下位于惠州市三环北路28号海伦堡花园的房地产,本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变卖),变卖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0时至2023年5月26日10时止(共60天,有人出价或延时的除外),起拍价为人民币1200000元。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1302执5946号案的《变卖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在公告期间与本案承办人或书记员联系,并到本院查询相关执行情况。
法院案件承办人联系方式:0752-2556935(罗法官)
法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苏屋墩12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