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庭:

(2023)粤1302执2348号

作者:原创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4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告

                           (2023)粤1302执2348

何吹和、黄利成

关于被执行人何吹和、黄利成责令退赔一案[案号:(2023)粤1302执2348],因你住所地不详,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以其他法定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限制消费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法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苏屋墩小区12号。

承办人员:张艺,法院执行四室,电话:0752-7822320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